网友您好:
一、升龙凤凰城项目位于金水区未来路与郑汴路交汇处,由河南捷宏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郑规建字第410*******29213号显示升龙凤凰城B区规划有地下车库两层,共有地下车位1020个,不属于人防工程。
二、对于属于非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物权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相关的规划许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后,即可以按程序取得产权,可以进行出售、附赠或出租。
需要强调的是,《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对规划车位、车库的出售及出租对象进行了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这就意味着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需要,既使其他人提出更高的条件,也不能出售、出租。
经核实,升龙凤凰城B区属于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公司正在办理初始登记手续,暂不符合销售条件。待公司取得地下车库产权后,才能向业主出售或出租地下停车位。具体地下车库出售和出租价格应由物价部门结合市场情况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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