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87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生茂光电公司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请查办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3-20 22:28: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公积金中心

处理时间

2012-3-22 10:39

公积金中心领导你好:

   我朋友在生茂公司上班好几年了,但是这个单位不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缴纳的有养老等其他保险。请你们查证后督促他们为所有员工缴纳公积金,听说他们是给个别员工交的有公积金,个人认为,只要是生茂公司的员工,都应该享有同等待遇,希望能够查证,为这个公司的所有普通合同制员工缴纳应有的保险,谢谢!

以下是生茂公司网站上一份资料里显示的在职员工人数,供参考:

部  门

计财中心

企管中心

研究院

检测中心

行资中心

系统工程

制造公司

总人数

13

5

25

29

26

132

86

据以上资料显示,生茂公司目前总人数为:316

(摘自生茂光电网站2012213日发布的公司文件:原网址Article/smxx/201202/1484.html)。

请协助回复查办结果,谢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2-3-21 09:42:51 |只看该作者
      您好,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单位必须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单位不给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您反映的情况,鉴于您在网站上不方便透露个人的信息,建议您的朋友到我中心的具体部门,提供相关的详细信息,以便我们的工作人员记录并实施开户催缴,也可以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12329进行投诉。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1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 15:27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