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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工作人员对租房户不公平待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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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2-18 20:14: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为什么租房户和不常住居民不能参与社区公共设施的改建和分配意见,为什么租房户交费与户主交费不同,这是正常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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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2-27 15:27:22 |只看该作者
请您提供下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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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2-27 18:55:08 |只看该作者
修建车棚,说租房户不能参与意见,分配车棚同一个楼上的租房户和常住户不在同一个位置,把租房户分配到某一个位置,也不管远近,也不管租户有什么困难,还有交卫生费一个月收租房户20元,常住户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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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2-28 08:48:57 |只看该作者
您反映的问题属于物业方面的,应该是物业公司办理的。
物业属于房管局管理。
请您再确认下是小区物业还是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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