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上级领导派人核查3个问题:
1、“市规划局下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7郑城规规管许字0048号)”更改土地使用性质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无大多数业主签名同意怎么办成的?
2、“郑国用2005第0549号,土地性质为办公、住宅用地”手续是否齐全,关键是05年办证有无05年有关的依据,谨防补充07年前后倒置的依据。
3、长兴路办事处请回答:“郑国用2005第0549号,土地性质为办公、住宅用地,根据市规划局下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7郑城规规管许字0048号)”这句话我不知道是下列哪种理解:
(1)郑国用2005第0549号,土地性质为办公、住宅用地,“是”根据市规划局下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7郑城规规管许字0048号)“后才下发的”。如果是这种理解,我是否能说:2013年的土地证是根据到2015年才制定的规划办理的!
(2)市规划局下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7郑城规规管许字0048号)“是对”郑国用2005第0549号,土地性质为办公、住宅用地“的完善手续”。如果是这种理解,请告诉我们业主,绿地所占比例国家改少了。或者说绿地比例没有减少,不要告诉我,绿地调换到河北了!
总之,我们五环村广大业主相信党,相信上级政府会根据有关法规、制度秉公办事,树立党和政府的诚信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