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金水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由于城市框架拉大,新建小区不断增加,外来人口的不断涌入,学生数量骤增,学校扩班现象的出现,导致了教师的缺乏,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我局今年9月召入了一批非在编应届毕业生充实到各校。学校11月份与这一批非在编教师签订了一份用人合同,合同执行时间从上班时间开始计算,工资也从上班开始发放,并且已发放到位。 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甲方(学校)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工作报酬人民币2000元(含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乙方支付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乙方为女性时缴纳生育保险等五项费用)。已经开设五险账户的,甲方委托乙方由其个人从已得货币报酬中支付缴纳。没有开设五险账户的甲方协助开设,并委托乙方支付缴纳。缴费凭证乙方应及时交甲方,作为核实乙方是否按时足额缴纳五险凭证,否则后果自负。乙方食宿自理 。” 还没有开设社保账户的单位,将近期开设,确保聘用人员的五险及时上缴。还有本次反映问题以外的疑问,可向所在学校及时反映,也可直接向区教体局人事科咨询反映,咨询电话:60116601。 金水区教体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