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林置业开发的大观际居住区(玉凤路与沈庄北路)合同约定2012年12月21日交房,交房360天内办理房产证。
目前已过房产证办理的约定时限,开发商没有按约定办理。
部分楼号通知让业主到物业领取资料自行办理,部分楼号没到得到任何办理产权的信息。
请帮助解决以下问题:
1、金林置业没按合同约定办理产权相关事宜,已构成违约,请督促金林置业尽快办理产权事项,并就违约事实做出承诺,否则不给其办理年检事项。
2、金林置业通知部分业主自行去办理房产证,是否符合规定?相关办证费用应该有业主或是开发商承担?是否应该由开发商把完整、合法的产权证办好后交付给业主?
请逐项回答上述疑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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