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24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10 08:26: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3-1-11 09:50

请问:工伤职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也没给工伤职工缴纳任何社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等,在这种情况下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也按“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以上、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的规定执行吗?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10 08:45: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都是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以上、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已通过电话联系详细解释相关政策。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4 17:08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