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郑州七中高三一学生家长,高三开学时我们交了学费后即请假休息。在去年10月份,我们就和班主任老师王金龙商量回班事宜,我们当时想先在校外找老师把孩子拉下的课补齐,到一检考试时回校,王老师当即说需要给校方讲。我们找到校方校方说班主任不同意,最终达成的结果是可以参加一检二检三检考试,不能回班。现在临近一检考试,我们再跟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却说不知此事,我们又找到校方,要求回班上课并参加考试,班主任说需要找校方出回班通知,校方说班主任需要跟校方说同意接收,至此,我们面临有学上不成,考试参加不了的尴尬境界。孩子的学籍依然存在,学费也没少交,孩子也没有收到校方勒令退学或劝退的任何通知(包括书面、口头),竟然有班进不了。难道孩子一辈子的大事就要葬送在七中班主任和校方的推诿中么?! 请市教育局予以调查解决。切切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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