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10年11月20号,我向规划局反应我小区邻楼打穿我家承重墙,私搭乱建板房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回应。对方还扬言规划局有熟人,至今没有拆除。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我家的生活。希望今次反应问题,能有关注。尽早解决问题。
小区住址:桐柏路朱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 鑫苑都市公寓小区
此信息来自: 小家碧玉婵
举报理由
贾登海身患重病,我们表示沉重,但,此人又不居住在此小区,和此事并无直接关联。请问,我如果说家母因此事身患眼疾,郁郁寡欢,是不是对方也能解我之所急? 都是枪手指点的拖延政策。都心知肚明,还拿来冠冕堂皇的说?
2 文件下达后,对方不执行,那,强制拆除也有日期限制吧?一拖再拖????对方现在想卖房!房子出手后,我们这事有是没个头!
3 试问:半天能建好,拆除要一年才能慢慢拆完??????说出来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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