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东新区户籍管理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关问题》和《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穆庄白佛征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2002年7月21日前,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郑东新区规划区域内享受村民待遇的农业户口,享受郑东新区征迁安置补偿政策;2002年7月22日以后到发布回迁公告之日,死亡人员不享受安置补偿。
新迁入穆庄、白佛村的以下人员,享受郑东新区征迁补偿安置政策:1.义务兵退伍回原籍的;2.在校大中学生毕业后无业回原籍的;3.“两劳”释放人员回原籍的;4.符合婚姻法政策的结婚配偶;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婴儿;其他有关安置人口界定的相关问题一律按回迁安置细则执行。
目前,穆庄、白佛村庄回迁安置意见和人口界定办法尚未出台,待回迁安置意见和人口界定办法出台之后,将会明确规定具体的安置房分房政策。
感谢您对郑东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