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所反映的关于安娜教育小区办学影响楼上居民休息的投诉的问题,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六十六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鉴于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法律或行政法规就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设定设立和登记的相关规定,故工商部门现无法对各类培训班进行监管。感谢你对工商部门的理解与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