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爱人户口在兰州,且都属于集体户口,目前都在郑州工作,现在在网上看到可以在异地办理准生证,如下:
3.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
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要切实解决同一城市内人户分离、集体户口等人群的办证难问题。
依据上面办法, 可以不必去户口所在地开具证明之类的材料,但是电话咨询郑州当地街道办,还是需要去户口所在地开具证明,这样 是不是跟上面有冲突?
还请计生办领导明确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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