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郑州市中原区汝河办事处李江沟二组村民李广山,身份证号:410*******06293018,联系电话:13*******67,养父李增运(无妻儿子女)在过世前把家中最重要的宅基地证和宅基证上的一栋房子继承给我,并由我为其养老送终偿还生前一切债务,怕今后有不必要的纷争以此为证特别交代,我一直在家里的老房子里居住(宅基地使用证号为:郑郊宅字0122535号,面积0.118亩)。 2012年10月中旬我们村公布开始城中村改造,拆迁指挥部拒不承认我家的老宅子,给出结论:把我家宅基地合并到邻居家名下。难道说他们有权把我们家宅基地随意并到别人家吗?你们经谁同意了,事实根据是什么?请问一下,你们把我家宅基地上的房子合并给谁了,你们有这么大的权力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土地登记和颁发土地证书后发现有错登,漏登或者有违法情节的,原登记发证机关应依法更正,收回或者注销土地证书,焕发新的土地证书”。所以我家暂时还没和拆迁项目指挥部签订任何协议。(我们有邻居家的老宅基地为证,宅基地使用证号为:郑郊宅字0122536号)。 但郑州市中原区李江沟村改造项目指挥部无视上述事实,在2013年2月5日(大年二十五)风雪交加的凌晨1点左右,用撬棍将我们家房门撬开(郑州市淮河路与西环交叉丁字路口),将正在熟睡的我(年近七十岁老人)赤身用被子裹着,塞进一辆面包车内,抢走手机和照明用具(停水停电已三个多月)拉到几公里远的西环路上,限制人身自由长达2个多小时,然后从面包车上将我光着身子推下来,连被子也没有还给我,扬长而去。我无助的在冰天雪地里走回家,看到家已成了一片废墟。家里的床和家具等物品都被埋在废墟里,连我最爱的看家狗他们也没给它留条生路。他们的行为如此残忍,肯请政府帮助查处,严惩这些打着政府旗号,无视法律威严的恶徒,还我一个公道,给我一个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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