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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 不作为 偷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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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18 10:59: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1-10 11:16

       你好我是郑州花都莲郡的业主,我们家(我住3楼)卫生间顶部漏水;通知物业来人看后,物业不通知4楼业主也不去4楼查看就果断的把让我们把家里的吊顶拆掉;我对物业的这种处理方法表示不满,物业反而不处理了。对此我认为
1、物业应当有调解邻里纠纷的义务,物业没有尽义务。
2、物业公司没有服务的意识,管理思想严重。
3、处理事情不系统,不考虑成本和损失。若果我按照物业公司说法把吊顶拆了;首先拆要花钱,再恢复还要花钱;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应去4楼先检查问题,若果在4楼发现不了问题再拆3楼吊顶。事实上最后发现为题的关键是4楼的阀门坏了,导致水顺墙内渗下来了(注:4楼卫生间上水管道是埋在墙内的)。
      我投诉新田物业公司:
      1、对邻里纠纷处理不当,甚至不作为。
      2、物业费不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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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1-12-21 11:32:4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待调查完毕后,我局将尽快给予您回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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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1-12-31 15:04:0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花都莲郡”问题,经我局组织人员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小区基本情况:
花都莲郡小区位于金水区花园路与三全路交叉口向北300米,小区总占地面积为25346㎡,总建筑面积为41423㎡,共有367户。现由河南省新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管理。
调查处理情况:
关于邻里纠纷问题,经我局了解,漏水问题并非物业公司的责任,物业公司前去帮助业主协调问题,但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建议物业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帮助两位业主协调问题。
关于物业费不开发票问题,物业公司表示,发票都在总公司,业主可以在交物业费时向物业索要发票,物业会在一个星期内交到业主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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