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人所反映的郑州市惠美石墨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乔楼镇蔡砦,法人李坤峰,注册资金伍佰万元整,占地有40000平方米,主要生产,销售高功率石墨电机及其它碳素产品,生产设备有艾奇逊石墨化炉七座,装载机一台。2007年7月26日经荥阳市发改委备案,2007年12月21日获得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郑环建【2007】575号),2009年4月28日通过郑州市环保局“三同时”验收(郑环验表【2009】37号)。
二、调查结果:
造成这次信访的主要原因是该公司生产车间的脱硫设施因出现故障而未正常运行;另一个原因是前两天刮西北风时所产生气味影响了学校。
三、处理情况:
以上情况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下达了《荥阳市环保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限期及脱硫设施进行维修,未整改到位不得擅自生产。
目前,该公司已全部停产同时我局将加大对其检查的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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