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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堵车问题的几个解决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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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15 20:37:4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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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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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3 11:05

新郑堵车问题的几个解决方案

新郑近年有几个堵车点,比如人民路与中华路、与新建路交叉口,新建路与黄水路交叉口等。原因分析如下:

1、人民路与中华路交叉口,北向西方向经常被非机动车占用,南向东方向规划的专门右拐车道被占用,同时这两个方向右拐都有红灯,经常拥堵的也是这两个方向。幼儿园接送车辆乱停放,放学时经常堵到南边路口。这个路口应该恢复规划的车道,加强引导管理,各种车辆和行人各行其道。学校和幼儿园路口上学放学时对乱停放的加强管理,对公务车、警车、军车接送学生的进行曝光。

2、其他几个路口原因类似,新郑应该取消所有右拐的红灯,根本没有必要,对三岔路口直行的红灯也应取消,来提高通行能力。每个路口特别是拥堵路口车流量、高峰时间、车辆类型、通行能力应该由专人进行调查研究,科学设置路口标线和红绿灯,这真的是一门科学,新郑在这方面任重道远。路口等候的车道应占总路宽的大部分,对方来车应占小部分,比如新建路是双向四车道,到路口应分为左转与直行、直行、右转三车道,对面来车只占一车道比较合理。

3、对超速标志和电子眼重新规划。新密路现在又宽又平,车速能达到100码,但是限速最低到20码,合理吗?自行车一使劲也会超过20码吧。如果一项规定让大多数人都不得不违反,那么首先要看这规定是否合理。还有限速的电子眼,基本每辆车到电子眼的地方都会减速吧,那么电子眼的作用体现到哪里了呢?减少了多少交通事故呢?如果是高速上,超过120确实有点危险,但是这么宽的路有什么必要限制到60?你们交警开车走新密路、新港大道能够始终保持60码以下吗?在没有电子眼的地方也能严格按照限速标志的速度吗?如果自己做不到,又怎么限制别人?电子眼的作用应该是管住少数缺乏安全意识喜欢飙车的人,而不是制造拥堵,更不是为了罚款。大多数人即使没有电子眼也不会忽视行车安全的。

4、对公务车、特权车、警车、军车、驾校用车、营运车辆的管理应该比私家车更加严格,对无牌车、遮挡号牌、变造号牌等应坚决扣押,这些车辆违章可能性大,危害较大,对整体社会形象影响更大。

建议对交通问题通盘考虑,切实解决,不要让新郑成为郑州、北京那样的“堵城”,否则对一个县级市来说,对交警部门来说都将是个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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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3-18 09:00:1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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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4-2 16:30:55 |只看该作者
  为了更好的让您提出意见,现将我市交通状况汇报如下:
    目前我市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辆日益增加,2005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102154辆,2012年新郑机动车保有量的187504辆和新增机动车数量来看,8年间新郑车辆总数新增近一倍,其中小型汽车新增近10倍,自2010年以来,每年新增小型汽车都在万辆以上。车辆日增,而道路通行能力没增加,加之  新郑市城区部分道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规划滞后,道路狭窄,车辆停放等配套设施规划不到位,市区除庆都生活广场外,全市其它沿街门店、超市、小区等单位无停车场,市民购物吃饭时车辆占用路面,部分小区居民车辆长期停放路面,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随着车辆不断增加,停车场少、停车位量小,道路狭窄的矛盾不断增加。
    随着交通环境的恶化,针对全市1800公里道路的管理任务(平均每人负责22公里的路面),我大队克服警力严重不足的困难,以及市区中队一中队(又为特警大队)还负责市区治安打防控和接处警工作的困难,积极开展各种治理工作,分两班上路全天24小时执勤。
    现对您的建议再次回复:
    1、人民路与中华路交叉口,北向西方向经常被非机动车占用,南向东方向规划的专门右拐车道被占用,同时这两个方向右拐都有红灯,经常拥堵的也是这两个方向。幼儿园接送车辆乱停放,放学时经常堵到南边路口。这个路口应该恢复规划的车道,加强引导管理,各种车辆和行人各行其道。学校和幼儿园路口上学放学时对乱停放的加强管理,对公务车、警车、军车接送学生的进行曝光。
    回复:交巡警大队将加大管理力度,但非机动车通道规划由规划部门负责,建议向规划部门提出。
对公务车、警车、军车接送学生的进行曝光是媒体单位的权力,市民如有线索可向媒体举报。
    2、其他几个路口原因类似,新郑应该取消所有右拐的红灯,根本没有必要,对三岔路口直行的红灯也应取消,来提高通行能力。每个路口特别是拥堵路口车流量、高峰时间、车辆类型、通行能力应该由专人进行调查研究,科学设置路口标线和红绿灯,这真的是一门科学,新郑在这方面任重道远。路口等候的车道应占总路宽的大部分,对方来车应占小部分,比如新建路是双向四车道,到路口应分为左转与直行、直行、右转三车道,对面来车只占一车道比较合理。
    回复:设置右转红灯是为了确保主干道直行车辆快速通行,该建议提到的取消所有右转红灯,有待调查后个别调整。
    路口等候的车道占总路宽的大部分,对面来车只占一车道不利于车辆通行,好比入水口是二公分,出水口是一公分,易造成路口混乱和事故发生。
    3、对超速标志和电子眼重新规划。新密路现在又宽又平,车速能达到100码,但是限速最低到20码,合理吗?自行车一使劲也会超过20码吧。如果一项规定让大多数人都不得不违反,那么首先要看这规定是否合理。还有限速的电子眼,基本每辆车到电子眼的地方都会减速吧,那么电子眼的作用体现到哪里了呢?减少了多少交通事故呢?如果是高速上,超过120确实有点危险,但是这么宽的路有什么必要限制到60?你们交警开车走新密路、新港大道能够始终保持60码以下吗?在没有电子眼的地方也能严格按照限速标志的速度吗?如果自己做不到,又怎么限制别人?电子眼的作用应该是管住少数缺乏安全意识喜欢飙车的人,而不是制造拥堵,更不是为了罚款。大多数人即使没有电子眼也不会忽视行车安全的。
    回复:交巡警大队从未设置限速20标志,此问题请与公路管理部门联系。
    我队设置道路限速60公里的地段是事故多发点段,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我市220余条道路仅在4个事故多发路段设置了限速60公里的电子眼,每月查处超速1万余起,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
    4、对公务车、特权车、警车、军车、驾校用车、营运车辆的管理应该比私家车更加严格,对无牌车、遮挡号牌、变造号牌等应坚决扣押,这些车辆违章可能性大,危害较大,对整体社会形象影响更大。
建议对交通问题通盘考虑,切实解决,不要让新郑成为郑州、北京那样的“堵城”,否则对一个县级市来说,对交警部门来说都将是个讽刺。
    回复:近三年交巡警大队对公务车等车辆违法不仅查处,还向车辆所属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于全市文明单位评比挂钩。另法律规定警车、军车、救护车、邮政车辆、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期间不受交通信号、标志、标线、通行线路的限制。
    交巡警大队每年查扣处罚无牌车、遮挡号牌、变造号牌上千台次,拘留违法人员几百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数拾万起。
    交通堵塞有多方面原因,已在前文中汇报过,仅靠交警一家开罚单、扣车、拘留只能治标,近几年,交巡警大队除大力治理外,也向规划、城管、交通、公路等部门提建议,力争从源头上解决,但政府受财政能力所限,治理的投入与车辆增长速度无法同步。
              新郑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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