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这本是小事,但收费人太嚣张,反映一下以解心中怨气,烦请加强管理。先说一下题外话: 2012年3月29日晚上,本人骑电动车去人民路新华书店买书,21点从新华书店出来后,到停车场骑电动车,并习惯性的向来到车前的收费人交1元停车费,刚要走,收费人喊住说“找你5毛钱”,并随之递给我5毛钱。我诧异,一向停车收费都是交的1块钱,随之好奇的问道“停车收费有标准吗?",答:市政府有规定,23点前收费5毛,23点后收费1元,此时我才知道还真有这有的收费标准,自从于2010年骑电动车以来,本人一直是被执行的1元的收费标准,并习以为常。
言归正传:2012年3月30晚8点40分左右,3岁多孩子闹着要去公园玩,因住处距离紫金山公园不远,我就骑着电动车带着孩子到紫荆山公园西北角的门,并把车子停在大门东边金水路的路沿石上。9点30分左右,小孩要回家,我就抱着小孩放到电动车后座上,并打开大锁,准备走,这时一个40岁左右的、肩上斜一个挎包的人来到跟前(不知从哪里出来的,放车的时候没见到),我明白意思,就掏出钱包,刚好有一张5毛钱的纸币,我就递了过去。看车人说:5毛不够,需交1块。我说:让我看看你的收费标准。他说:没有标准。我说:市里有规定是5毛,你要了就要,不要就算了。他说:5毛不行。我说:不行就算了,我走了。随即就骑上车走,刚走有不到2米,看车的人跑上来,抓住车子。我猝不及防,车子倒在地上,小孩也摔倒在地上,哭了起来。我随即抱起小孩,和看车人吵了几句,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看车人看情况不妙,说不要钱了,随即快步往紫荆山公园内走去。我把小孩哄哄,止住哭了,看小孩也没摔着,只是吓着了,担心小孩再受到惊吓,就随即向快到现场的警察打电话说,不用过来了。我就带着小孩回家了。
要求:一是停车的地方公示收费标准,并督促落实;二是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教育管理,提高素质(这些人直接和群众打交道,接触面也很广,这些人的素质和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郑州作为国家文明城市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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