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学校接到关于郑州七中高中部清明节不放假的投诉,现就该问题学校做出如下反馈:
投诉人所说“七中人法定假期从来没有放假过”与事实不符。办学以来,学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教务处下发的统一校历开展教学工作。学校从未以任何借口提早或推迟开学、放假时间,并严格执行法定节假日安排的时间执行节假日放假时间,从未擅自放假或调假。
关于今年清明节放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学校严格按照通知执行,即: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公休调至4月2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二),4月4日(星期三,农历清明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照常上课,周日下午学生离校,4月4日下午学生返校上晚自习,4月5日(星期四)正常上课。
在今后工作中,学校将继续做好相关放假事宜的通知,及时将重要节假日放假时间提前告知家长,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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