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周日下午我去百脑汇调查过,电动车依旧是每次收费1元,自行车0.5元,调查的地点是百脑汇门前广场西侧,一老穿制服的老者仍按照电动车1元收费,伦理半天也讲不通道理,看车者说:“反正就是1元否者你就别停着,这个地方就我承包的,我说了算”,一个电动车收费反映这么多次就解决不了?物价局拿纳税人的钱不觉得惭愧吗????还用举报吗?,自己骑个车去体验一下,什么证据都有了,证据不足不是借口啦,这个问题我会一直跟踪的!
补充内容 (2011-12-19 15:10):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郑价费[2004]30号)明确规定:电动车车辆存放收费白天0.5元/车次、夜间1.0元/车次,停车2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一切费用,并规定停车场必须实行明码标价。 黄河服装市场门前电动车乱收费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反映了2次都没有解决,十月十二日的回复是:对于网友反映的非机动车乱收费问题,经八路街道办事处已对黄河路服装市场非机动车看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加大管理力度,召开非机动车看管人员会议,规范非机动车停车收费,如再发现有乱收费现象,将取消看管人员看管资格。而我昨天去黄河路依旧在公开收费牌(0.5元)下按照1元收费,这样收的费用去哪儿了,都给哪些单位分了?为什么查出不了?作为物价部门难道1元钱的问题就解决不了,还有必要继续为民存在的理由吗?
补充内容 (2011-12-5 09:43):
十月十二日的回复bbs/viewthrea ... e%3D1&frombb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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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2-5 12:33:1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很好,十月上旬,我们已和该非机动车停车场的主管部门经八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的同志,对该停车场进行了检查,责成主管部门对看管人员进行政策宣讲和管理教育,要求他们严格执行收费标准.针对您现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加大对该停车场的检查力度,并建议其主管部门对建规收费的看管人员取消看管资格,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感谢网友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我们将依法严肃查处。 郑州市物价局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inflyinto 在2011-12-5 15:14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每次回复都说严厉查处!为什么问题依旧存在!
处理状态: 处理中点评回复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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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d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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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12-9 12:53:12 |只看该作者
是的,物价局就会说严厉查处,去外面看看,到处收一元,请物价局局长下台吧,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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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12-9 19:12:22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关于停车乱收费的问题现依法答复如下:
1.机动车停车场所的行业管理归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停车场管理中心,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由郑州市公安局停车场管理中心具体实施和管理。广大市民如对“停管人员”的有关行为有异议,可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停管中心反映。电话:69623173
2.非机动车停车场所及人员的管理,各县(市)区管理体制不同。如金水区归各街道办事处,二七区归市政。对“看管”体制有何谏言可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部门反映,以便根据社会管理的需要理顺相关机构编制职能。
3.对停车场所乱收费的行为也可向所在的区物价部门反映,各区物价部门价格举报电话如下:
金水区 68612358
管城区 66332125
二七区 67412358
惠济区 63639530
中原区 69112385
火车站 66961378
物价部门将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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