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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请你不要乱作为,业主喊你来管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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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4-1 12:07: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等待时间

20282小时:30分钟

我是位于陇海路工人路交叉口北100米,工人路东,中原新城学府一号小区业主。停车场管理中心将位于我小区1号楼、2号楼南边紧邻小区高层楼下,城市道路红线之外的属于小区业主所有的土地圈起来,用于停车收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之规定。如何处置门前空地只能由业主决定,其他单位是无权占有和使用的。郑州市物价局批准其收费是违法的,请你们改正并对停车场管理中心违法收费行为予以处罚。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网络问政信息处理中心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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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5-6 16:29:01 |只看该作者
经落实,中原新城学府小区是新建成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日常管理运行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3月份,小区物业公司提供资料申办小区内部自管自建停车场,经相关部门共同勘察现场后,申办了《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小区停车位的规划和收费人员均由该小区物业公司安排。小区业主如有问题需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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