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hao1网友,你好:
感谢你对我们人社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下面我们对你提出的问题做以下答复。
1、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工作积极性。按照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要求,从2010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现了事业单位人员按岗聘用、按岗定薪、合同管理。2013年我们将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省、郑州市关于改革有关意见规定。按照上级政策,目前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不含临时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我市劳动监管部门多次到全市各劳动用工单位对劳动用工情况、合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我局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查处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为突破口,主要有以下具体措施:1,建立多渠道受理机制,开通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上举报、来访举报等多条维权途径;2,建立举报投诉接待台帐制度和首问责任制;3,加大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力度,对属于立案范围的案件,做到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4,强抓大案要案,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5,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解答群众劳动保障方面的各种问题。从2012年至今,我市共立案查处221起违法用工案件,曝光2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