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知悉,我办将协调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给您回复,谢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祝您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补充内容 (2011-12-22 16:55):
关于网友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嵩山路街道在收到网友的反映后迅速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锦虹小区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开发商售房时已告知业主没有小土地证;现在小区附属物为全体业主所用、为小区公共设施,关于小区拆迁一事目前不存在;原来小区所用燃气为石油液化气,存在安全隐患,上级有关部门已查封;经常停电问题不存在,业主委员会和小区物业以前协商过电费按每度0.6元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