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郑上路42号小区物华城上城的业主(备注:小区的原名是金源城上城,物华集团一直套用北京世纪金源的名义进行售房,后被世纪金源给告发赔款、登报道歉后,今年被迫改名叫物华城上城的)。 我们小区与2009年12月31日交房,当时的开发商物华集团在售房合同上约定交房后360日出备案(正规的购房合同上是60天备案),至今已逾期两年了还未见到,据说近期已办出来一部分(还未正式通知领房本,估计是顾虑补钱太多,逾期违约金太低,引起集体民愤)可是让大家伤不起的是居然要补8000甚至30000的面积差价,可开发商推脱两年才给我们办房产证的违约金居然是400多一点儿! 后来一看购房合同,连呼上当了。开发商的格式合同是个坑,坑爹呢。小区782多户业主居然用了几个合同版本,房本逾期违约金有总房款的1%,也有总房款的0.1%,被坑的是,居然没写逾期多久,意思就是逾期一天赔这么多,逾期一年、十年、五十年、都是这么点违约金!那怎么能约束开发商积极主动抓紧办理房本呢,房本对于我们来说牵涉的事情太多了,小孩上户口、上学、考驾照、签档案等等一系列的,没有约束的合同条款是不是霸王条款?格式合同条款约定我们买房时,30天内需要把首付交齐,违约金是按日赔付中房价的1%,按日啊!可开发商给我们房本超过期限的话也就是一次性补偿总房价的0.1%,也有一些是从0.1%到1%不等的,坑爹呀!更坑爹的是按面积买的(由于只有有几家是按套买的,不牵涉到面积多退少补),每家都要补1--6平方不等的面积房款,这个多出的面积是实际测量多出的还是开发商和房管局躺在大酒店房间拍脑子随便写的呢?我们不知道。反正我们知道的是,我们的房子从来没有听说被房管局测量队的人进来量过,闭门造车呢!所以坑爹啊坑爹啊,我们小区业主想组织讨个说法。 物华集团把开发商的奸诈、阴险、无赖形象直接演绎得淋漓尽致,登峰造极!谁能帮我们维维权啊?! 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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