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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入托家长的不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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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6 14:26: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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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网络问政信息处理中心

处理时间

2012-4-17 15:33

我们滨河花园经适房小区内有家幼儿园,招生时对我们小区的人承诺:小区内业主入托有优惠。今年我家宝宝要入托了了,当我去咨询时,她却说我没有该小区的房产证,不算本小区的业主,所以不能享受此优惠。我就纳了闷了:我和我的爱人没有房子,现在和在这个小区父母同住,怎么就不算这个小区的人了?难道非要拿着房本才能证明我是在这个小区居住的业主么?希望教育局给予答复!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教育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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