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收到《心通桥网络舆情告知单》(编号X20130417-1)后,我局非常重视,派专人负责,现就网友有关幼儿园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经了解,阳光谷幼儿园位于金水区辖区内,属民办幼儿园。根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郑价费〔2013〕6号)文件要求,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省辖市和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省、市级示范民办幼儿园,报市物价局备案,其它等级民办幼儿园,报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管理权限,阳光谷幼儿园应在金水区物价局备案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如果该幼儿园存在乱收费现象,网友可以直接拨打金水区物价局举报电话68612358。
感谢网友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价格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您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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