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于2020-9-28 11:15:57 发表的,对为什么思达物业晚一年才公示“动用维修基金公告”的回复(业主会认同吗?):
经查, 郑州思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8月23日对外墙维修项目申请立项。立项后,申请人需按照使用流程制作维修方案、公示相关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天)、经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后确定施工单位,经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受理核准后即可进行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才予以划款。
经了解,该申请尚处于受理前置程序,我局尚未受理,但已安排责任人跟踪辅导。物业公司去年立项后已经制作并公示了维修方案,但我局实地查看后认为维修方案中的施工工艺和材料需要调整,责任人指导物业公司在原预算不变的情况下进行了调整。因原方案附件内容调整,我局要求物业公司重新进行公示,原方案正文内容不变,所以落款日期仍是去年。
请问:
1、施工工艺和材料都调整了,原预算为什么不变?这合乎常理吗?
2、原方案正文内容不变,所以落款日期仍是去年。 这合乎常理吗?业主不是傻子,去年你们为什么不公布?
思达物业所作所为,诚信值得怀疑:
2009年,思达物业私自拆下小区所有监控,这属于重大事项,依法应该由全体业主大会通过才行,但是没有!拆下的监控给谁了?造成小区四年没有监控设备,这四年的物业费是否应退还,或者打折?
2013年,思达物业又违规动用维修基金40余万,没有公示,为什么不像现在一样贴在门洞口?
按照规定要公示签名复印件,更是没有。
思达物业说思达物业40余万花在了以下事项上:
1、重装了监控。问题:这等于业主为监控出了两次钱!入住时出一次,重装又出一次!拆走的监控你们送给谁了?这算是盗窃还是职务侵占?
2、修了1号楼和26号楼之间的断头路,修了南大门的门卫室。问题:这两项本应是开发商应该出的钱,为什么要用业主的公积金?
思达物业通过这样的利益交换、输送得到了什么好处,出来回答!
现在,思达物业又晚一年贴出动用维修基金的公告,你们的话非常值得怀疑!包括既是业主又是你们关系户的人,诚信和人品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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