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
关于延期交房的问题:龙栖尚都小区8#楼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前。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时,8#楼竣工备案手续因故未办理完毕。当时有部分业主因个人原因急需用房,要求交房。 经了解,开发商取得竣工备案表的时间为2013年4月,对开发商延期交房产生的违约行为,我处将督促开发商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地下停车位的问题:经查询,龙栖尚都小区地下车位全部属于人防工程,产权属于市人民政府,投资人享有收益权,只能平时出租使用,不能进行产权转移登记,租赁方式和期限应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我局对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开发商考虑业主的实际情况,在经营方式上应采取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相结合,供业主灵活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