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 学校欢喜 家长仍有担忧 “以前,我们租中巴车接送学生,后来甘肃校车出事后,我们的校车就停运了,家长们只能自己跑远路接送孩子。”焦作一名民办幼儿园负责人表示,如果有个体户能提供校车服务,他们愿意花钱购买服务。 对学校来说,条例帮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然而,在家长们看来,校车条例也确实能帮助他们解决部分负担,但并不能让他们彻底放心。“光说校车优先,怎么保证这么多优先权不打折?”读者老周说。 【争议】 个体户经营校车 安全能否难保障? “我不主张校车进行个体承包,如果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用车接送学生,往往为多挣钱就超速、超载。而且经营太过分散,很难监管到位。” 省政协委员翟建宏说。 “还是政府出资,将校车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由公共财政出资比较合理。”翟建宏说,只有当校车重返了公益性质,才能真正安全起来。 “让个体户开校车,确实有点不放心。”郑州一位孩子的家长杨先生说。 幼儿园孩子该不该用校车接送? 条例将所称校车,界定为接受义务教育的小学、初中学生集体上下学使用的载客汽车。 对于幼儿园的孩子到底该不该纳入校车服务范围,在原来征求意见过程中,曾把幼儿和小学生中学生一样作为校车服务的对象,但条例中,则体现了幼儿优先保障就近入园的原则,还有另外是家长接送原则。但对于确实因为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家长来接送上下幼儿园的,条例在附则中也做了规定,即“也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制造幼儿专用校车,同时遵守本条例的校车安全管理的规定”。 |